“济南药谷”力争十三五突破千亿规模

日期:2016-12-23 来源:《服务外包》杂志 阅读:9217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南依泰山,北跨黄河,上通京畿,下连苏沪,七十二名泉甲天下”的泉城济南,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济南市区东部,总面积近200平方公里,下辖中心区、创服中心片区(综保区)、高新东区、创新谷片区、高新北区五大片区,常住人口约30万人,入区企业1万余家,2015年实现GDP596亿元,增幅9.2%,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47亿元,增长13.98%。

  近来,济南高新区为强化招商服务,以下辖园区为主体实行片区化管理。

  “济南药谷”便是在这济南高新区内,由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聚力打造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载体,是经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生物工程与新医药产业基地。

  济南药谷以“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孵化服务为基础,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和“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两个国家重大专项为支撑,重点引进和培育医疗器械、生物工程、医药流通、高端药物等四大领域企业。

  2010年以来,济南药谷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底,已形成聚集企业700余家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年总销售收入突破400亿元,到“十三五”末将发展成为长江以北最大的医药研发、生产、物流聚集区。

  济南药谷结合生物医药产业结构特点,进行了全产业链孵化的布局规划,在园区13.2平方公里的辖区范围内,规划建设了1.2万平方米的专业技术平台,4万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场地,8万平方米的公租房配套,10万平方米的创业孵化基地,20万平方米的办公总部载体,以及数千亩可用建设用地。

  历经多年的发展,济南药谷初步形成了从研发、中试,到产业化完整的技术服务链和产业载体链,可以为生物医药企业技术创新及规模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全方位服务。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到2020年,园区整体经济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

  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

  “十一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之一的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落户于济南药谷,为区域内生物医药产业提供新药研发技术支撑,该平台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和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药科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医科院、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等七家单位联合共建,建有先导化合物发现、新药筛选、药物代谢、安全性评价、药效学评价、新制剂与新药缓释、药物分析与质量控制、中药新药研究等八个单元技术平台,并规划建设四个转化单元平台。

  医药中试平台——主要提供新药产品化试制、试制药品测试、合成和加工工艺优化、原料品质认证、产品标准数据管理等服务内容。

  新药销售平台——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品牌建设、产品推广和电子商务服务,帮助企业打造标准化的流程式销售服务运营体系。

  医药物流平台——以满足医药企业流通领域需求为主,主要提供医药物流配送和仓储、物流信息化管理等服务。

  国际合作平台——主要为园区企业及海内外高端人才提供洽谈对接会议、人才政策咨询及申报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产业发展模式

  济南药谷在现有产业发展布局基础上启动“4+4”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即通过完善产业基地、聚集产业集群、构建完整产业链,向专业化、高端化、产业化发展。

  其中,“4”个专业招商领域为,医疗器械领域:重点培育和引进临床诊疗设备、高端耗材、家庭用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类企业和人才项目。

  生物工程领域:重点培育和引进基因工程、酶工程、细胞工程、微生物工程、发酵工程等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类企业和人才项目。

  医药流通领域:重点引进和培育区域药品总经销、第三方医药物流、医药连锁经营等医药流通服务企业,打造省会经济圈的医药流通业务枢纽。

  高端药品领域:重点培育和引进新型疫苗、血液制品、基因工程药物以及治疗各类肿瘤、心血管病、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疾病的化学药物等高端药品领域的研发和生产企业。

  而“4”个产业化集群即为,在产业聚集的过程中,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及技术优势,首先培育抗肿瘤、干细胞、检验检测、动植物生物技术等四个技术领域的产业集群。

  综合服务体系

  科技服务——协助企业申报高企、软企,申请专利;指导企业申报各级各类项目计划,参加各类项目对接和产学研合作活动;协助企业组织项目论证、成果鉴定等综合服务。

  投融资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规划咨询;引入国内外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促进资本对企业投资;协助企业上市融资。

  中介服务——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注册手续;为企业提供项目评估、投资咨询、企业诊断、财会审计、法律咨询、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信息服务——设有网络信息中心和云平台交流中心,为企业提供信息渠道和网上交互平台;通过网站、刊物、资料等方式宣传企业和项目,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人才服务——协助企业组织人才招聘活动;为企业接转组织关系,以及相关党务工作的审批咨询服务;定期为企业进行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策划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国际孵化服务——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际高新技术项目,提供孵化服务和办公场地,指导企业申报留学人员和人才政策,为企业提供国际合作的渠道等。

  国际合作交流——协助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协助企业申报各种引智、国际合作项目;协助企业参与国际分包及服务外包业务;协助企业参加国际经贸洽谈。

  产业发展政策

  招商政策包括,第一,投资建厂,对总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按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奖励;第二,新药落地,对在园区落地投产的新药和医疗器械新品种,给予最高1000万的落地奖励;第三,总部经济,对新设立或迁入园区的企业总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000万的落户补贴,并给予开办费和办公场所补助;第四,电商平台,对企业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根据投资额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第五,楼宇经济,对特色产业的楼宇经济运营企业,经认定后给予最高600万元补贴;第六,进出口贸易,对于进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根据进出口额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孵化政策包括,第一,孵化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参照企业当年实现的高新区财政主要收入50%的比例,给予扶持;第二,留学人员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参照企业当年实现的高新区财政主要收入80%的比例,给予扶持,并给予部分房租补贴。

  人才政策包括,第一,企业高管,对龙头骨干企业高管团队,按照个人年收入贡献给予15%-45%不等的奖励;第二,引才企业,对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突出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引才工作贡献突出的中介单位或个人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第三,创业企业,对高端人才创业企业或各级人才项目获批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股权跟投奖励;第四,人才平台,对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给予10万-5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给予出站后留区内企业工作的博士最高给予20万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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